玫瑰面前。
可昨晚没睡好,他没精力注意这些小事。
居然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戴到了玫瑰面前。
傅煜年心虚地抽回手,去端桌上的咖啡。
“我要迟到了玫瑰,早餐就不吃了……”
未尽的话随咖啡一起咽下,又变成抱怨吐出。
“太烫了!玫瑰,今天的咖啡实在有失你的水准。”
玫瑰没说话,走过去接过傅煜年手里的咖啡杯。
72.1摄氏度。
不用温度计,玫瑰也能准确感知到咖啡的温度。
与以往每日没有任何不同,是傅煜年最喜欢的口感和温度。
有失水准的不是她,而是变了心的傅煜年。
“对了。”
已走到玄关的傅煜年像想起什么,又拐回客厅捉住玫瑰的手腕。
“今晚有一个重要宴会,你陪我去吧?记得戴我前两天送你的钻石手镯,正好配我的袖扣。”
玫瑰看着傅煜年满是深情的眼睛,越来越不懂这个男人。
傅煜年送她的那个手镯是白钻的,与他的粉钻袖扣并不相配。
但玫瑰没有反驳。
既然已经决定离开,就好聚好散,彼此留些体面吧。
“好的,我知道了。”
傅煜年紧蹙的眉心终于展开,笑着吻在玫瑰唇角。
“那等晚上我来接你。”
送走傅煜年玫瑰回到餐桌边。
她抹了抹傅煜年吻过的唇角,感觉有些恶心。
但还是端过为傅煜年准备的早餐,一口一口吃掉。
地球的资源并不富饶,她不想造成任何浪费。
“的确是最佳口感,但需要用心品尝。”
安静了一早上的思归不甘寂寞,消息频闪。
思归:你果然还是在意的。
思归:毕竟傅煜年第一次喝你做的咖啡时,就说过那是他最喜欢的口味。
“所以,这就是人类的虚伪。也许实际上……他并没有像他嘴上说的那么喜欢,不论是72度的咖啡还是我。”
玫瑰原本平静的声调变得有些颤抖。
她知道,是她又产生了那种类似“难过”和“心痛”的错觉。
玫瑰努力平复了一下心情,才继续把未尽的话说完。
“而且,就算傅煜年曾经真的喜欢过我,那他现在也亲口承认,他已经腻了。”
玫瑰说